为深入贯彻山东华宇工学院《关于开展行动导向第一课堂教学改革学习大讨论的通知》(鲁华宇院政教字〔2026〕16号)文件精神,推动教学范式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10月23日,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在13#103组织召开行动导向第一课堂教学改革专项研讨会,围绕行动导向教学的核心内涵、实践路径及专项督导工作要求开展研讨,并就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的课堂融入标准与督导评价办法形成初步共识。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院长助理张凤霞、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全体成员参加此次会议。
与会人员系统学习了“以能力培养为目标、行动导向的第一课堂教学改革”相关文件资料,进一步深化了对行动导向教学本质的理解。大家一致认为,行动导向教学的核心是以学生为中心,通过完成真实或模拟的工作任务构建知识体系、培养综合职业能力,实现“行动过程与学习过程的有机融合”。会议指出,工作过程导向“六步法”是行动导向教学的重要实践框架,教师应结合课程实际灵活选用项目教学、案例或模拟教学、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方法,配套做好学习情境设计、教师角色转变和多元化评价,系统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职业能力。
会议重点传达了学校关于深化行动导向第一课堂教学改革的最新精神。按照要求,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应用已由“加分项”调整为“否决项”,课堂教学中未融入项目教学或案例教学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直接判定为不合格。与会人员认为,针对项目教学、案例教学难以实现每节课全覆盖的实际,认定融入情况应重实质而非拘泥于固定范式,重点考察课堂教学是否体现“任务驱动、情境真实、学生主体、做中学”的本质特征,确保政策执行既有刚性、又具可操作性。经研讨,会议形成坚持分类指导、强化过程留痕、完善评价联动、加强帮扶指导等初步意见,为“否决项”要求落地落实提供了可操作的执行依据。
此次研讨会针对行动导向教学改革落地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厘清了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的督导认定标准与执行依据,为专项督导工作提供了操作规范。下一步,学院将持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履行督导“监督、指导、服务”职能,以常态化听课评价与跟踪指导为抓手,推动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真正落到实处,切实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