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鲁华宇院政字〔2024〕77 号)有关规定,《山东华宇工学院关于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学院考核,拟接收转专业学生14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1日—12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学院教务科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联系人:李弘文 地 址:16#301
电 话:8311 邮 箱:liyitong1221@126.com
附件:1.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
教务科
2024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