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关于评选山东省优秀教师的通知》要求,按照个人申报、学院评选小组评选等流程,推荐张妍妍、刘春花老师为评选对象。根据文件规定,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8月14日。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车建成 地址:16#301
电话:8303
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4年8月13日
上一条: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公示 下一条:2023年度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最美教师风采展示